申命记 25:5-10

申命记 25:5-10 CUNPSS-神

「弟兄同居,若死了一个,没有儿子,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,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,娶她为妻,与她同房。 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,免得他的名在 以色列 中涂抹了。 那人若不愿意娶她哥哥的妻,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门长老那里,说:『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 以色列 中兴起他哥哥的名字,不给我尽弟兄的本分。』 本城的长老就要召那人来问他,他若执意说:『我不愿意娶她』, 他哥哥的妻就要当着长老到那人的跟前,脱了他的鞋,吐唾沫在他脸上,说:『凡不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这样待他。』 在 以色列 中,他的名必称为脱鞋之家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