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 12:8-12

路加福音 12:8-12 CUNPSS-神

「我又告诉你们,凡在人面前认我的,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认他; 在人面前不认我的,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认他。 凡说话干犯人子的,还可得赦免;惟独亵渎圣灵的,总不得赦免。 人带你们到会堂,并官府和有权柄的人面前,不要思虑怎么分诉,说什么话; 因为正在那时候,圣灵要指教你们当说的话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