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数记 18:21-24

民数记 18:21-24 CUNPSS-神

「凡 以色列 中出产的十分之一,我已赐给 利未 的子孙为业;因他们所办的是会幕的事,所以赐给他们为酬他们的劳。 从今以后, 以色列 人不可挨近会幕,免得他们担罪而死。 惟独 利未 人要办会幕的事,担当罪孽;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。他们在 以色列 人中不可有产业; 因为 以色列 人中出产的十分之一,就是献给耶和华为举祭的,我已赐给 利未 人为业。所以我对他们说:『在 以色列 人中不可有产业。』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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