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数记 18:21-32

民数记 18:21-32 CUNPSS-神

「凡 以色列 中出产的十分之一,我已赐给 利未 的子孙为业;因他们所办的是会幕的事,所以赐给他们为酬他们的劳。 从今以后, 以色列 人不可挨近会幕,免得他们担罪而死。 惟独 利未 人要办会幕的事,担当罪孽;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。他们在 以色列 人中不可有产业; 因为 以色列 人中出产的十分之一,就是献给耶和华为举祭的,我已赐给 利未 人为业。所以我对他们说:『在 以色列 人中不可有产业。』」 耶和华吩咐 摩西 说: 「你晓谕 利未 人说:你们从 以色列 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,就是我给你们为业的,要再从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为举祭献给耶和华, 这举祭要算为你们场上的谷,又如满酒榨的酒。 这样,你们从 以色列 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举祭献给耶和华,从这十分之一中,将所献给耶和华的举祭归给祭司 亚伦 。 奉给你们的一切礼物,要从其中将至好的,就是分别为圣的,献给耶和华为举祭。 所以你要对 利未 人说:你们从其中将至好的举起,这就算为你们场上的粮,又如酒榨的酒。 你们和你们家属随处可以吃;这原是你们的赏赐,是酬你们在会幕里办事的劳。 你们从其中将至好的举起,就不至因这物担罪。你们不可亵渎 以色列 人的圣物,免得死亡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