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 3:9-31

罗马书 3:9-31 CUNPSS-神

这却怎么样呢?我们比他们强吗?决不是的!因我们已经证明: 犹太 人和 希腊 人都在罪恶之下。 就如经上所记: 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。 没有明白的; 没有寻求 神的; 都是偏离正路, 一同变为无用。 没有行善的,连一个也没有。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; 他们用舌头弄诡诈, 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, 满口是咒骂苦毒。 杀人流血, 他们的脚飞跑, 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。 平安的路,他们未曾知道; 他们眼中不怕 神。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,好塞住各人的口,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审判之下。 所以凡有血气的,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称义,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 但如今, 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,有律法和先知为证: 就是 神的义,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,并没有分别。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 神的荣耀; 如今却蒙 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稣的救赎,就白白地称义。 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,是凭着耶稣的血,藉着人的信,要显明 神的义;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, 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,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,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。 既是这样,哪里能夸口呢?没有可夸的了。用何法没有的呢?是用立功之法吗?不是,乃用信主之法。 所以我们看定了:人称义是因着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。 难道 神只作 犹太 人的 神吗?不也是作外邦人的 神吗?是的,也作外邦人的 神。  神既是一位,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,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。 这样,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?断乎不是!更是坚固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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