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 4:1-25

罗马书 4:1-25 CUNPSS-神

如此说来,我们的祖宗 亚伯拉罕 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? 倘若 亚伯拉罕 是因行为称义,就有可夸的;只是在 神面前并无可夸。 经上说什么呢?说:「 亚伯拉罕 信 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」 做工的得工价,不算恩典,乃是该得的; 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称罪人为义的 神,他的信就算为义。 正如 大卫 称那在行为以外蒙 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。 他说: 得赦免其过、遮盖其罪的, 这人是有福的。 主不算为有罪的, 这人是有福的。 如此看来,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?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?因我们所说, 亚伯拉罕 的信,就算为他的义, 是怎么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?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?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,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。 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,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,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们也算为义; 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,并且按我们的祖宗 亚伯拉罕 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。 因为  神应许 亚伯拉罕 和他后裔,必得承受世界,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而得的义。 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,信就归于虚空,应许也就废弃了。 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;哪里没有律法,那里就没有过犯。 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,因此就属乎恩,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;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,也归给那效法 亚伯拉罕 之信的。 亚伯拉罕 所信的,是那叫死人复活、使无变为有的 神,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。如经上所记:「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。」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,因信仍有指望,就得以作多国的父,正如先前所说:「你的后裔将要如此。」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,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, 撒拉 的生育已经断绝,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; 并且仰望 神的应许,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,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,将荣耀归给 神, 且满心相信 神所应许的必能做成。 所以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 「算为他义」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, 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,就是我们这信 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。 耶稣被交给人,是为我们的过犯;复活,是为叫我们称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