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太福音 5:21-42

马太福音 5:21-42 新标点和合本, 神版 (CUNPSS-神)

「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,说:『不可杀人』;又说:『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。』 只是我告诉你们,凡向弟兄动怒的,难免受审判;凡骂弟兄是拉加的,难免公会的审判;凡骂弟兄是魔利的,难免地狱的火。 所以,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,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, 就把礼物留在坛前,先去同弟兄和好,然后来献礼物。 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,就赶紧与他和息,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,审判官交付衙役,你就下在监里了。 我实在告诉你,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,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。」 「你们听见有话说:『不可奸淫。』 只是我告诉你们,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,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。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,就剜出来丢掉,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,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。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,就砍下来丢掉,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,不叫全身下入地狱。」 「又有话说:『人若休妻,就当给她休书。』 只是我告诉你们,凡休妻的,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,就是叫她作淫妇了;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,也是犯奸淫了。」 「你们又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,说:『不可背誓,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。』 只是我告诉你们,什么誓都不可起。不可指着天起誓,因为天是 神的座位; 不可指着地起誓,因为地是他的脚凳;也不可指着 耶路撒冷 起誓,因为 耶路撒冷 是大君的京城; 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,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了。 你们的话,是,就说是;不是,就说不是;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。」 「你们听见有话说:『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。』 只是我告诉你们,不要与恶人作对。有人打你的右脸,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; 有人想要告你,要拿你的里衣,连外衣也由他拿去;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,你就同他走二里; 有求你的,就给他;有向你借贷的,不可推辞。」

马太福音 5:21-42 当代译本 (CCB)

“你们听过吩咐古人的话,‘不可杀人,杀人的要受审判。’ 但我告诉你们,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发怒的,要受审判;凡骂弟兄是白痴的,要受公会的审判;凡骂弟兄是笨蛋的,难逃地狱的火。 “所以,你在祭坛前献祭的时候,要是想起有弟兄和你有过节, 就该把祭物留在祭坛前,先去跟他和好,然后再来献祭。 “趁着你和告你的人还在去法庭的路上,你要赶紧与对方和解,以免他把你交给审判官,审判官把你交给差役,把你关进监牢。 我实在告诉你,要是有一分钱没有还清,你绝不能从那里出来。 “你们听过这样的话,‘不可通奸。’ 但我告诉你们,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,他在心里已经犯了通奸罪。 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,就剜掉它!宁可失去身体的一部分,也比整个人被扔进地狱好。 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,就砍掉它!宁可失去身体的一部分,也比整个人下地狱好。 “还有话说,‘人若休妻,必须给她休书’。 但我告诉你们,除非是妻子不贞,否则休妻就是使妻子犯通奸罪,娶被休的女子也是犯通奸罪。 “你们也听过吩咐古人的话,‘不可违背誓言,总要向主遵守所起的誓。’ 但我告诉你们,不可起誓。不可指着天起誓,因为天是上帝的宝座。 不可指着地起誓,因为地是上帝的脚凳。不可指着 耶路撒冷 起誓,因为那是大君王的城。 也不可指着自己的头起誓,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白或变黑。 你们说话,是就说是,不是就说不是,多说的便是来自那恶者。 “你们听过这样的话,‘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。’ 但我告诉你们,不要跟恶人作对。有人打你的右脸,连左脸也转过来让他打。 有人想控告你,要夺你的内衣,连外衣也给他。 有人强迫你走一里路,你就跟他走二里路。 有求你的,就给他;有向你借的,不可拒绝他。

马太福音 5:21-42 新译本 (CNVS)

“你们听过有这样吩咐古人的话:‘不可杀人,杀人的必被判罪。’可是我告诉你们,凡是向弟兄发怒的,必被判罪。人若说弟兄是‘拉加’,必被公议会审判;人若说弟兄是‘摩利’,必难逃地狱的火。所以你在祭坛上献供物的时候,如果在那里想起你的弟兄对你不满,就当在坛前放下供物,先去与弟兄和好,然后才来献你的供物。趁着你和你的对头还在路上的时候,要赶快与他和解,免得他抓你去见法官,法官把你交给狱警,关在监里。我实在告诉你,除非你还清最后一分钱,否则决不能从那里出来。 “你们听过有这样的吩咐:‘不可奸淫。’可是我告诉你们,凡是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,心里已经犯了奸淫。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,就把它挖出来丢掉;宁可失去身体的一部分,胜过全身被丢进地狱里。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,就把它砍下来丢掉;宁可失去身体的一部分,胜过全身进到地狱里去。 “又有这样的吩咐:‘人若休妻,就应当给她休书。’可是我告诉你们,凡休妻的,如果不是因她不贞,就是促使她犯奸淫;无论谁娶了被休的妇人,也就是犯奸淫了。 “你们又听过有这样吩咐古人的话:‘不可背约,向主许的愿都要偿还。’可是我告诉你们,总不可发誓,不可指着天发誓,因为天是 神的宝座;不可指着地发誓,因为地是 神的脚凳;不可指着耶路撒冷发誓,因为它是大君王的京城;也不可指着自己的头发誓,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白或变黑。你们的话,是就说‘是’,不是就说‘不是’;如果再多说,就是出于那恶者。 “你们听过有这样的吩咐:‘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。’可是我告诉你们,不要与恶人对抗,有人打你的右脸,把另一边也转过来让他打;有人要告你,想拿你的衬衫,就连外套也让他拿去。有人要强迫你走一里路,就陪他走两里。有求你的,就给他;想借贷的,也不可拒绝。

马太福音 5:21-42 中文标准译本 (CSBS)

“你们听过那吩咐古人的话:‘ 不可杀人。 杀人的,当遭受审判。’ 但是我告诉你们:所有向他弟兄发怒的,当遭受审判;骂他弟兄‘废物’的,当遭受议会的审判;骂‘蠢货’的,当遭受烈火的地狱。 所以,如果你在祭坛献上祭物的时候,在那里想起弟兄向你怀着怨, 就要把祭物留在祭坛前,先去与弟兄和好,然后再回来献上你的祭物。 你要趁着与你的对头还在路上的时候,赶快与他和解,免得他把你交给审判官,审判官把你交给差役,你就会被投进监狱了。 我确实地告诉你:除非你还清了最后的一个铜币,否则你绝不能从那里出来。 “你们听过那吩咐 : ‘不可通奸。’ 但是我告诉你们:所有怀着欲念看女人的,就已经在心里和她通奸了。 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绊倒,就把它剜出来丢掉!因为对你来说,失去你身体的一部分,总比你全身被丢进地狱要好。 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绊倒,就把它砍下来丢掉!因为对你来说,失去你身体的一部分,总比你全身下地狱要好。 “又有吩咐: ‘如果有人休妻,要给妻子一份休书。’ 但是我告诉你们:凡是休妻的,除非为了淫乱的缘故,否则就是让她犯通奸罪了;凡是娶了被休的女人的,也是犯通奸罪。 “另外,你们听过那吩咐古人的话: ‘不可起假誓。你所起的誓,总要向主偿还。’ 但是我告诉你们:根本不可起誓。不可指着天起誓,因为天是神的宝座; 不可指着地起誓,因为地是神的脚凳;不可用 耶路撒冷 起誓,因为 耶路撒冷 是那大君王的城; 也不可指着自己的头起誓,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白或变黑。 你们的话语应该如此:是,就说是;不是,就说不是。再多说,就是出于那恶者。 “你们听过这吩咐: ‘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。’ 但是我告诉你们:不要与恶人作对。有人打你的右脸,把左脸也转给他; 有人想要控告你,并要拿走你的里衣,你就连外衣也由他拿去; 有人强迫你走一里路,你就与他一起走两里; 有人求你,你要给他;有人要向你借什么,你不要拒绝。

马太福音 5:21-42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“你们听过有对古人说:‘不可杀人’;‘凡杀人的,必须受审判。’ 但是我告诉你们:凡向弟兄动怒的,必须受审判;凡骂弟兄是废物的,必须受议会的审判;凡骂弟兄是白痴的,必须遭受地狱的火。 所以,你在祭坛上献祭物的时候,若想起有弟兄对你怀恨, 就要把祭物留在坛前,先去跟弟兄和好,然后来献祭物。 你同告你的冤家还在路上,就要赶快与他讲和,免得他把你送交给法官,法官交给警卫,你就下在监里了。 我实在告诉你,就是有一个大文钱还没有还清,你也绝不能从那里出来。” “你们听过有话说:‘不可奸淫。’ 但是我告诉你们: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,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。 若是你的右眼使你跌倒,就把它挖出来,丢掉。宁可失去身体中的一部分,也不让整个身体被扔进地狱。 若是你的右手使你跌倒,就把它砍下来,丢掉。宁可失去身体中的一部分,也不让整个身体下地狱。” “又有话说:‘无论谁休妻,都要给她休书。’ 但是我告诉你们:凡休妻的,除非是因不贞的缘故,否则就是使她犯奸淫了;人若娶被休的妇人,也是犯奸淫了。” “你们又听过有对古人说:‘不可背誓,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。’ 但是我告诉你们:什么誓都不可起。不可指着天起誓,因为天是上帝的宝座。 不可指着地起誓,因为地是他的脚凳;也不可指着 耶路撒冷 起誓,因为 耶路撒冷 是大君王的京城。 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,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。 你们的话,是,就说是;不是,就说不是。若再多说,就是出于那恶者。” “你们听过有话说:‘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。’ 但是我告诉你们:不要与恶人作对。有人打你的右脸,连另一边也转过去由他打。 有人想要告你,要拿你的里衣,连外衣也由他拿去。 有人强迫你走一里路,你就跟他走二里。 有求你的,就给他;有向你借贷的,不可推辞。”